亞太學院從104學年度開始將教師學術研究費打3折,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今(8)日下午召集亞太學院代理校長黃廷合、董事林昇平與亞太師生、高教工會協商後,雙方達成共識;亞太董事會必須趕在農曆年前2月14日前將差額補給55位教師。

楊玉惠表示,亞太學院從104年起開始將教師「教學研究費」一律打3折,三年來,亞太學院在去年由新任董事會入主,根據了解,教師研究費被打折部分,104教師有答同意書,105年教師均未答同意書,106年有12位教師未答同意書;教育部今天要求校方董事會要在2月14日過年前補足三年來的差額,校方代表同意在過年前將三年來積欠的學術研究費差額匯入教師帳戶。

對於今天高教工會與亞太師生檢舉新董事會後圖利附屬關係企業,楊玉惠表示,私校法針對檢舉項目並沒有明確規範,如果附屬企業能夠降低成本也沒有不好,若反造成支出費用提高,則有必要釐清;由於這次亞太師生和高教工會提出了具體事證;技職司將會依據資料進行查證,若屬實將依法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