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期間別忘了保健身體,除了健康吃年菜之外,慢性病患者也要留意處方箋的領藥注意事項。當你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用鑿日,介於過年期間2月15日至2月20日這五天,就可提早自2月5日起領藥;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是藥吃完的時間落在過年期間可以提早領藥,不是領藥區間涵蓋到過年就可提早領。

有關過年期間慢性病處方簽提前領藥的規範,衛福部健康中央保險署說明,是為因應107年春節假期,因此放寬慢性病病人「回診處方給藥」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二次或第三次領藥等措施。

在107年春節假期,2月15日至2月20日止共計6天,考量到慢性病病人回診需要及避免慢性病用藥中斷,對於原本預定於春節假期期間要回診的慢性病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藥屆滿(用罄)日介於春節期間者,可提前於2月5日(春節前10天)起回診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用藥。請病友多留意領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