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8 02.01 金名/高雄市報導 

高雄地檢署再查出台商莊錦宏在公海駁油售北韓,前天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莊男,雖然莊男堅稱不知買方是北韓,但訊後以被依偽造文書等罪諭令2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雄檢查出,莊錦宏利用人頭在馬紹爾群島設立一家紙上公司「高旗貿易」,確是實質負責人,2017年10月間取得金穗輪所有權旗下「金穗輪」去年12月委託船務公司辦理不實入港簽證,在台購買7千噸柴油裝船後,自台中港載運油品到東海公海駁油給北韓船隻,手法與日前遭制裁的高洋公司負責人陳世憲如出一轍,。

專案小組蒐證後,由承辦檢察官林志祐親自帶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高站、高雄市調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等單位持搜索票搜索莊男等人住所共5處,並同步傳喚莊男到案釐清案情。

訊問時,莊男坦承在馬紹爾群島設立公司及為金穗輪的船東,辯稱去年將船隻租給香港人士,堅決否認知情買方是北韓,但檢調查出他涉嫌使用船隻的進港簽證及出口報關事項等,都涉有申報不實情形,包括辦理金穗輪船隻進港簽證時,在申請文件上填寫船東是前任所有權人;所購買的7000噸柴油裝船後,在出口報單上填載目的地為香港地區等不實字樣,實際是前往公海海域販售,訊後認為,莊男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令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雄檢上月偵辦台商陳世憲海上駁油北韓案時,另行接獲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情資,指另有莊姓台商所有船隻疑似涉入在東海海域駁油給北韓,立即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高峯祈、檢察官林志祐指揮航高站調查官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陳姓業者涉嫌租用香港籍貨船方向永嘉(Lighthouse Winmore),在公海接駁油品供給北韓案,檢調查出他明知所使用船舶目的地是前往公海販賣油品,卻於出口報單上填載目的地為香港地區等不實字樣,認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令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