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境農場原址本為賽德克族土地,1959年中橫公路霧社支線闢建後,遭轉讓為退輔會土地。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高涌誠認為,涉未經合法撥讓程序,損及原使用人權益,已經申請自動調查,瞭解土地撥讓程序是否適法。

清靜農場土地原為南投縣仁愛鄉幼獅段、松岡段及春陽段之原住民保留地監委表示,灣省政府於48年間,僅核准撥讓36林班地予退輔會,退輔會涉擴大將前揭原住民保留地納入撥讓範圍,致使原使用人無法再使用該等土地,損害人民權益。

監委指出,針對前揭原住民保留地移撥予退輔會之程序是否適法?是否有與原使用人協商取得同意後,始辦理移撥?移撥時,有無研擬維護原使用人權益之配套措施?相關主管機關處理前揭原住民保留地撥讓,有無濫權失職情事?監察院將深入調查,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