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準校長管中閔聘任案爆發爭議,多名台大教授今(30)日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應不予以核定此次遴選結果,由於程序發生重大瑕疵,遴選委員會應停止運作,此外,台大應盡速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而教育部指派的遴選委員會代表也需對外說明清楚。

針對台大新任校長管中閔遭批評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未揭露,引發適任與否的爭議,多名台大教授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要求糾正遴選程序出現的重大瑕疵。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表示,管中閔未主動揭露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身分,而台灣大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則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之一,未遵守利益迴避,混淆「取得公開資訊」以及「候選人自我揭露義務」兩事,令人感到遺憾。

陳昭如接著說,主張尊重大學自治,但不表示可做為掩護財團侵入校園的藉口,也不表示可迴避外部與內部監督,「遴選委員會失職在先,自我捍衛在後,令人感到非常失望」。

陳昭如表示,因此提出以下訴求,要求教育部應不予以核定此次遴選結果;遴委會有運作程序上的重大瑕疵,公信力受損,應停止運作;台大校方應儘速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後續;教育部指派的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前教育部長鄭瑞城、中研院研究員鄭淑珍,應公開說明相關事項。

台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也說,遴選委員會有義務嚴正回應,孰料發言人卻稱「願賭服輸」,拒絕反省不公正的遴選結果,推稱「已是公開資訊,不需揭露」,目前公正性遭受外界質疑,若繼續處理此事,恐無法釐清疑點,反而引起更多爭議。

此時,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則反問,「如果是詐賭呢?」她說,自己會知道管中閔獨董身份,是因她是電信法學者,但不應以此標準去要求其他校務會議代表。她也說,大學自治很重要,但不代表不需要受到合法性監督,因此主張教育部應進行合法性監督,強調應回到選民基礎,交由校務會議處理。

連署人包括: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台大物理系教授林敏聰、台大法律系教授陳昭如、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台大物理系名譽教授楊信男、台大生技系教授黃青真以及台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