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常委潘維剛今(30)日在多名婦聯會會員與律師葉慶元、前主委辜嚴倬雲委任律師嵇珮晶等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婦聯會會員明(31)天出席會議,投票反對簽署行政契約。嵇珮晶表示,辜嚴倬雲反對簽不清不楚的行政契約;潘維剛則主張透過司法還婦聯會公道,就算婦聯會因不簽契約就遭到行政處分,他們將會提起訴訟,交由司法決定,這才是「奮戰到底」的作法。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明天將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並表決是否要與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同意捐出343億元資產,並解散轉型。但開會前夕爆發內訌,主委雷倩希望順利簽署、保存婦聯會;潘維剛則力抗簽署,辜嚴倬雲也站在反對這方。

稽珮晶表示,辜嚴倬雲認為,過去是在3個前提下開啟協商,要確定婦聯會不是附隨組織、沒有不當黨產、全面解決爭議,但這3個要求並無法體於現在的行政契約內,造成婦聯會的定位不清不楚,傷害婦聯會的歷史.因此,不同意簽署,不過,辜嚴尊重成員之間不同的意見。

潘維剛強調,婦聯會沒有鴿派、鷹派或是改革派、反改革派之分,現在要面對的是,究竟要選擇投降還是奮戰到底?婦聯會非附隨組織,沒有不當黨產,為什麼要簽行政契約?簽署行政契約後,婦聯會自動解散,且捐出9成資產、放棄所有訴訟,更何況簽約之後就可以保證不被追殺嗎?她認為,應該透過法律捍衛婦聯會權利。至於有人說婦聯會會員收委託書,委託書是能收購的嗎?可能是誤會,誰收委託書,她不知道,但每個會員代表只能收一個人的委託書。

葉慶元指出,政府可以有主張,但人民有依法訴訟權利,婦聯會為人民團體,是否要解散,要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非社團負責人可以決定,一定要取諸公決,應經由法院認定,否則集會結社的自由就淪為空談。

婦聯會因無法交代勞軍捐流向,雷倩於去年12月29日與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備忘錄,包括捐出343億元給國庫、旗下4個基金會改組,納入社會公益人士等,並於一個月內簽署行政契約,但如果明天的會員大會有超過1/3的反對票,前述約定內容即作廢。

對此,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明白表示,若最後三方行政契約簽署破局,該會將以最快速度召開臨時委員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做成行政處分;屆時婦聯會被認定屬於不當取得的財產,將會被凍結,並在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