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掌握江姓台商利用不實報關方式,偷偷到北韓載運無煙煤,再運送到越南卸貨轉賣,檢方昨(29)日利用假日大舉指揮調查局,兵分多路搜索、約談,訊後依偽造文書罪嫌將江嫌聲押,其他2名員工則以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江嫌涉及於去年8、9月間,透過中國人士租用貨輪前往北韓某港口載送無煙煤,並以關閉衛星定位、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及偽造航行日誌等方式,將這些無煙煤運抵越南某港口外海卸貨,並售予他人,因而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北韓決議。

北檢昨日以偽造文書、違反資恐防制法等案由,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調查處、北部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基隆市調查站等單位調查官共計70多人到江嫌等人住處及公司共7個處所搜索。

檢方傳喚江嫌等4名被告與4名證人,以釐清案情,由於江嫌涉案可能重大,加上有湮滅證據事實、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則以10萬元交保。檢調查出,江嫌父親是高院前法官,辦案人員原本打算一併約談江嫌父,但江嫌父宣稱生病未到案,檢調擇日再傳。

因江嫌等人還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及偽造航行日誌等方式,將無煙煤運抵越南港外海卸貨,並售予他人,違反了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