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18)天三讀通過攸關全民稅改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未來將大幅調高標準、薪資、身障、幼兒學前教育四項扣除額,廢除「兩稅合一」,根據據財政部的大數據資料估算,全國近5成年所得在新台幣40.8萬元以下的受薪階級,明年皆可免繳所得稅,而股利所得提供合併與分離兩種方式課稅,供民眾自行選擇。此外,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營所稅分三年至20%,其餘則直接調高至20%,同時降低未分配盈餘稅率至5%。

條文規定,未來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除了所得額5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每年調高1%,分3年從17%調高至20%外,其餘則直接調升至20%(第5條)。

此次修法與一般民眾最相關的就是「扣除額」,條文明定,納稅義務人可選擇「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其中,標準扣除額從新台幣9萬元調高至新台幣12萬元,列舉扣除額包含捐贈、保險費、醫藥與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等費用。另外,薪資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從新台幣12萬8千元調高至新台幣20萬元、幼而學前教育特別扣除額從新台幣2萬5千元調高至12萬元(第17條)。

至於「股利所得稅」,最終通過版本採取財政部日前推出的乙案為主,未來廢除「兩稅合一」,民眾可選擇「可抵稅額8.5%(上限新台幣8萬元)合併計稅」或「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前者較適用於一般小股民,後者對大股東較有利(第15條)。

此外,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的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的股利或盈餘,未來將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不過,時代力量黨團抱持不同意見,認為若股利與盈餘加總共計超過新台幣1百萬元,應課以20%稅金,經表決後,未通過時代力量版本。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通批,未來大財團可透過財團法人形式獲得股利收益,質疑「這符合正義嗎?」 (第42條)

再者,本次稅改也調整企業在未分配盈餘上的稅率,若企業盈餘未分配給股東,而保留在公司裡,加徵保留盈餘稅率從10%降為5%(第66-9條)。

立委江永昌表示,為了照顧受薪階級,這次所得稅改革主張標準扣除額拉高至12萬元、薪資扣除額拉高至20萬元,初估年薪低於40.8萬元的社會新鮮人可以免繳所得稅,較現行版本30.8萬元,足足多了10萬元,若以每年領12個月薪水、再加1.5個月,即月薪不到3萬,都可以免稅。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台發言時感嘆,這兩天是國會討論氣氛良好也是最和解的一次,黃國昌在協商時也是笑容可掬,引發在場立委鼓掌贊同。隨後,主持會議的立法院長蘇嘉全幽默地回應,真是發人深省的一番話,但跟本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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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