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披露2018台北燈節得標廠商接獲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觀傳局要求,總經費4060萬元需切包1000萬元給與綠營合作密切的表演團體「紙風車」,還須簽署「不得有異議」同意書。對此,據悉,陳景峻看到報導後相當生氣,認為已經嚴重傷害他的名譽,他發佈聲明指出,要求請《風傳媒》記者王彥喬應查明事實,或公布消息來源,否則不排除提告。

有消息人士透露,《風傳媒》的消息來源應來自市長室某高層在刻意放話。陳景峻理解記者辛苦,不會怪記者,但是希望消息應多加查證,此次已經嚴重傷害到他的名譽。

陳景峻辦公室在聲明中指出,針對《風傳媒》報導指稱,陳景峻要求在燈節標案的合作廠商中加入「紙風車」、要求更改主燈位置等諸多不實報導,除了已嚴重傷害陳副市長名譽,並對北市府籌辦燈會的作業造成嚴重干擾,陳景峻將保留法律追訴權,籲請記者應本於媒體自律精神,儘速主動公開消息來源,並查明事實予以澄清。

觀傳局也說,局長陳思宇嚴正表示有媒體指稱北市府要求特定廠商加入台北燈節一事,此報導完全與事實不符,燈節各項準備工作早已展開,且皆在合法合理程序內進行,然近期出現許多不實傳言及報導,不應以政治問題牽涉進大型活動甚至是藝文團體,今後對於諸多臆測性報導,將委任律師展開法律行動,以正視聽,勿因訛傳抹滅市府上下同仁辛勞與努力。

北市府觀傳局科長闕玉玲說,去年燈節成功舉辦,因此在燈節結束後,觀傳局就接獲非常多單位尋問承辦廠商資料,秉持開放及全民參與原則,樂意接受優秀藝文團體及各方提案,而今年燈節活動規劃及執行內容,包括遊行內容及合作廠商完全由得標廠商自行提出,並經評選程序,合法決標,絕非市府指定,此一報導完全與事實不符。有關要求簽署「不得有異議」同意書部分,係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市府基於讓活動能夠順利進行,以確保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為最大原則。

至於報導提及小提燈製作一事,因應外界提案應重新思考小提燈製作材質及方向,因此依契約規定與得標廠商變更,同時也將減量製作。而廠商原本提案主題燈區位置原就落於北門一帶,副市長陳景峻臨危授命,親自督導燈節,更顯示出市府絕對要辦好燈節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