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9年所發生的「中共中央社會部台灣工作站匪諜案,被當時台灣的特務機關「內政部調查局」破獲,總共逮捕105人,其中30人被判死刑槍決,75人遭軍事法院判處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時隔68年,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認為案情並不單純,今(12) 日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楊美鈴指出,當時相關資料顯示,被逮捕的人之中有不具中共情報人員身分、從未參加情報活動或者根本與匪諜行為無關的人,卻受到不當牽連進而逮捕甚至槍決,財產也遭特務人員侵吞,迄今未獲平反,似有冤抑,因而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楊美鈴提到,為了釐清事件始末,還原歷史真相,就被逮捕者是否均真為「匪諜」? 有否遭不當逮捕,甚或受有濫刑逼供? 軍事法院審理過程是否涉有不當? 有無冤獄或冤死情形? 有多少被害人未獲平反或補償? 未獲平反或補償之被害人有無提起再審、國家補償及其他救濟途徑之可能性等,這些問題都將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