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配合募兵制度變動公告,自今(107)年起,符合研發替代役申請之役男,申請時間自1月15日至8月7日止,可透過內政部役政署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申請。

民政局長周永鴻表示,今年起研發替代役限制條件為民國82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碩士以上學位役男,役男所學不限理、工、醫、農等科系,皆得透過系統甄選、媒合、面試,且不再受理民國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申請研發替代役。

研發替代役制度自民國97年起實施,是兵役制度中替代役的一種,原限制碩士以上的學歷方得申請,役期3年,104年起新增產業訓儲替代役類別,合稱「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其中產業訓儲替代役副學士以上學歷即可申請,但隨替代役員額縮減,今年起已停辦產業訓儲替代役。

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回歸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雖替代役兵源仍受限,為照顧社會弱勢族群及落實宗教人權保障,仍得以家庭或宗教因素申請服警察役或消防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