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減少一次性塑膠袋,公告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將自107年1月1日起共計14類管制對象(全台約10萬家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南投縣府環保局長方信雄今天呼籲民眾、業者全力配合,該局並將在法規實施日起全面啟動各類管制對象稽查作業。

這次修正公告規定取消管制對象之購物用塑膠袋厚度0.06mm之管制,不分厚薄皆不得免費提供予消費者,且不再排除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而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91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的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本次新增藥粧店/美粧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將再納管約8萬家業者。

環保局呼籲各類管制對象,響應塑膠袋減量政策,不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並鼓勵民眾以實際行動支持環保新運動,落實生活減廢3招「自備、重複、少用」減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