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公布慶富集團授信裁罰案,一口氣開罰14家銀行,以第一銀行遭罰新台幣1000萬元最高。

趕在2017年最後一個工作日,顧立雄今天親自主持記者會說明慶富集團授信裁罰案,一口氣裁罰有行政缺失的14家銀行;其中,以第一銀行遭罰1000萬元最高,其次、土銀、高銀各處800萬元,台銀、兆豐各處400萬元,台企銀、華銀、合庫各處200萬元,其餘6家則處糾正。

14家挨罰的銀行包含第一銀行、土地銀行、高雄銀行、台灣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華南銀行、兆豐銀行、彰化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新光銀行、元大銀行、台中銀行、大眾銀行。

顧立雄表示,這14家銀行在慶富授信案上的公司治理、徵授信撥貸款資金控管或防制洗錢作業等方面,有相關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