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29)日即將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本次修法稱能讓醫療刑責更明確化、能避免濫訴,但消基會質疑,在昨天各黨團協商結論中,協商版條文大幅減輕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當醫病糾紛發生時,民眾更容易「以刑逼民」提告,無助於原本緊張的醫病關係。

醫療法第82條經昨天朝野協商後,最新版本改為「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致死傷則須負刑事責任;所謂違反注意義務與臨床專業裁量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綜合判斷;若是醫療機構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對此,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當年醫療修法將醫事人員刑責限定為「故意或過失」,是為了讓醫療人員關切的刑事濫訴有所改善,但對於新版醫療法第82條把刑事門檻提高,是否能解決濫訴這一點,消基會抱持高度懷疑,「當這次把門檻拉高後,不等於民眾不會告」,因為這是民眾唯一能夠追求真相的管道,所以這樣片段修法無法解決問題。

此外,協商結論當中將「醫療機構」放進減輕民事責任條文當中,這樣對於醫事人員極不公平,因為醫院跟醫生是僱傭關係,醫療機構本該為民事責任負最終負責,這樣顯然是逼病家遇到糾紛時去「以刑逼民」提告,增加醫病關係緊張。

游開雄指出,立法院各黨團要將第82條強行三讀,並將醫療糾紛補償機制作為附帶決議,這是欺騙民眾的做法,在還沒針對醫療事故完成配套措施前,貿然三讀就是不顧醫療品質與病患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