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鹿窟事件發生滿65週年,監察院今(28)日舉辦「鹿窟事件村民見面會」邀請受難者及家屬與會。被關10年的李石城談到母親自殺,他獄中拿到祭拜的「饅頭山」哭出來時,還被兵仔斥罵拿個饅頭也哭。
監察院表示,65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52年12月28日起,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及保密局派兵在鹿窟、玉桂嶺及瑞芳曉基地展開一連串包圍、搜索及逮捕行動,意欲破獲共黨在北部地區勢力,稱為「鹿窟事件」,其中135位被告受軍事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鹿窟93人,曉25人、玉桂嶺17人),其中41人被判處死刑(鹿窟28人,曉9人、玉桂嶺4人),被逮捕者高達千餘人,也因不當審判,造成後續國家補償及冤獄賠償超過7億元,其規模堪稱白色恐怖期間最大的事件。
監院指出,事件還活著最高齡的村民陳皆得已逾93歲。本身被判刑12年外,其弟被判處死刑,其父並於軍警偵訊後返家自盡,陳久雄現年78歲,於被捕後未經審判即送往保密局谷正文家為奴僕長達2,315日,另著有「鹿窟風雲」的李石城現年82歲,判刑10年。今日共有村民及家屬共30餘人受邀出席「鹿窟事件村民見面會」
李石城受訪表示,他兄弟兩人都被抓去,母親認為這是「秤砣倒著拖」(指子女居然先走了),絕食而亡。說到這裡,李石城哭出聲,他母親出殯時,他都不知道。母親是8月7日過世,15日他看守所拿到祭拜用的「饅頭山」,嚎哭了出來,知道永遠看不到母親了,最大的遺憾。兵仔還拍打他的頭說用北京話說,「沒有用就是沒有用,接到個饅頭也哭」;李石城說,「伊都不知道(饅頭山)的意義」。
李石城表示,他今年83歲了,政府的補償等,對他都沒有意義。他有補償;而不是賠償。因為政府不承認他們有錯。今年6月他差點死掉,「名利財色,對我攏沒路用。因為快要『轉去』了」。但是要對歷史有交代,啟蒙、警惕後輩。
李石城表示,鹿窟事件是228事件後最大的政治事件。動員了1萬多人去提捕、包圍。被冤枉的也很多。他17歲被捉,犯罪行為才15歲。15歲的「囝仔」知道的什麼共產主義、社會主義、三民主義?
李石城說,他先被判5年,「臭頭仔(蔣介石)不准」,重審又加5年。他還有同伴,被判12年,約同時出獄,但「臭頭仔」寫個「嚴厲制裁」,改無期徒刑,最後槍決。
曾被刑10的王文山是鹿窟事件裡全案年紀最小的,他今天則坦言參與武裝組織活動。他說,參加台灣人民武裝保衛隊組織時才13歲,16歲被抓。
他說,1949年兩個姓王、姓鄭的外地青年來到村裡,一個月後陳本江、陳通和就到他家裡探視王鄭兩人。一個月後,王鄭兩人就改到隱密森林、蓋個草寮隱居。
後來王、鄭兩人再與王文山聯絡,要他幫忙下山採購米鹽,並到商店裡看有沒有報紙。有的話,就用報紙(當時只有「聯合版」)包回來;並且要留意村裡有沒有不相識的人出入。
王文山說,以後局勢緊張了,他們就改往玉桂嶺、瑞芳等地發展。但逐漸的外來的金錢資源也斷絕了。為了籌錢,還燒木炭賣錢維生。
王文山說,「我或陳本江卻是真正參加這個組織」。當時組織發展時,吸收的都是鹿窟有聲望的人。但鹿窟事件裡有的是冤枉、屈打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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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山28日表示,他與陳本江等人的確是有參與鹿窟事件,但其他有的人是屈打成招的。 圖:林朝億/攝
陳燕在當年鹿窟事件未經審判感訓時間長達1,524日,期間在保密局谷正文組長家中幫傭。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