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公布昨(28)日公佈《勞動基準法》第61條修正條文,增訂職災勞工或其遺屬得於金融機構開立補償金專戶,職災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可以透過相關證明文件到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使用。強化職災勞工權益保障。

近日,職災及過勞死等議題再度躍上新聞版面,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暫且不談不當排、加班等問題,面對經濟支柱倒下,不少家庭除了悲傷,如何安頓生計更是頓時成了性命攸關的難題。政府除了應訂定正確並合理的勞動標準外,對於驟失經濟來源的家屬更應予以妥善保障,增訂相關法條以落實保障人民權益。昨(28)日,《勞動基準法》第61條修正條文由總統蔡英文公布,「增訂職災勞工或其遺屬得於金融機構開立補償金專戶」,可強化職災勞工權益保障。

基於希望使各項職業災害補償給付,可以確實發揮保障職災勞工或其遺屬之效用,《勞動基準法》第61條修正條文修改後,職災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可以透過相關證明文件到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使用。專戶內的存款,將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此增訂條文將於29日生效。

勞動部表示,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各款規定給予補償。補償包括醫療費用補償、工資補償、殘廢補償、死亡補償及喪葬費。該補償在條文修訂後將不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