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院剛通過促轉條例,監院今 (26) 日向行政院提出「鹿窟事件」、「反迫遷事件」等議題詢問,建請政院應訂定相關補償法令或措施。
1952年發生「鹿窟事件」,致使許多無辜民眾受到徒刑,甚至死刑。監院表示,當年官方未留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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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日前國防部辦理眷村改建,造成許多居民發起反迫遷抗爭。監院指出,依原本條文,竟造成不同意改建戶受到的待遇,比領拆遷補償費的違建戶還差,對此大法官已經宣告違憲。雖經修正,現行條文仍然對不同意改建戶不利,對此監院要求政院須再次修正條文。
行政院也做出回應,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已在本月三讀通過,針對鹿窟事件與其他台灣不義遺址的盤點、保存,與重大事件口述歷史都將持續進行,以協助還原真相。國防部長馮世寬則表示,眷村改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