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農業局祭重罰,獼猴通通不准餵!現今保育動物意識抬頭,今(26)天高雄市為保育野生動物及維護安全健康目的遏止餵食行為,農業局祭出重罰,如不依規定餵食獼猴者,將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看見猴子可千萬別心軟餵食!

農業局指出,因為民眾接觸、餵食獼猴的行為,容易發生人畜共通疾病傳染的風險,且餵食的行為也會改變野生獼猴的生態及習性,將導致獼猴數量超過原棲地可承載之數量,或獼猴過度親近人類活動範圍,增加人猴間衝突。

農業局表示,一直以來在週末皆有派員在壽山山腳下巡邏,一方面保護獼猴健康,另一方面也保護遊客避免遭獼猴攻擊受傷,而有關違規的市民朋友如何開罰,農業局表示,除了有農業局人員在現場巡邏勸導之外,還有檢舉人提供的影片及照片來進行開罰,農業局會依影片及照片內容判斷遊客是「主動餵食」還是「食物被搶」,以此做為開罰準則,也鼓勵遊客若有看見違規餵食的行為,進行蒐證並舉報違規行為。

高雄市在101年即制定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以教育為主體,倡導禁止接觸及餵食獼猴,但仍有許多人心存僥倖違法接觸及餵食獼猴,故在今年12月初經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修正案,刪除主管機關裁處前須先經制止,不從者才能裁罰之要件,將原本餵食獼猴行為需經制止後不從才可開罰,修正為查證後即可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