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高雄市的「龍發堂」再發生管理不當,且衛生環境不佳,疑爆發肺結核及阿米巴痢疾等群聚感染,相關主管機關有無未盡監督管理情事?監察院今 (22) 日表示,要對此進行調查。 

「龍發堂」遭爆疑有管理不當,使用鐵鍊禁錮精障病患,放任其於地上便溺,且有肺結核及阿米巴痢疾等群聚感染,精障病患健康權益未獲適當維護;而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稽查人員於今年10月至龍發堂發現;確有管理不當、衛生條件不佳情事,已要求限期改善,衍生外界諸多社會團體關注,並連署正視人權,引起監委尹祚芊對此事件之重視。

監委表示,本院前於民國89年以「龍發堂」涉嫌虐待精障病患,違法營運,亦無專業人員照護,致剝奪病患人權,凸顯政府照顧精障病患不力為由曾立案調查,當時已將政府部門處理本案之相關缺失,提出五項調查意見,分別為:前高雄縣政府坐視「龍發堂」長期違規、前行政院衛生署礙於精障病患家屬之永久收容要求未能積極妥適處理、「龍發堂」之堂眾未全面納入健康保險、社會福利措施缺乏重殘養護機構及確保「龍發堂」收容病患之健康與人權等意見,並追蹤內政部、前行政院衛生署及前高雄縣政府致力改善。

監委也指出,日前發現龍發堂收容近400位精障患者,且再度發生類似管理不當情形,甚至爆發肺結核及阿米巴痢疾等群聚感染之嚴重公共衛生問題,究竟堂內精障病患是在何等的情況下被家屬送入「龍發堂」?中央及地方衛政、社政機關為何會允許龍發堂收置如此多的精障病患?且在衛生單位人員稽查後仍未能有效改善其衛生狀況,致精障病患未獲妥善照顧?長照1.0、2.0是否落實於真正需要被照顧之精障病患?相關主管機關有無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等疑義?均有待進一步調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