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疑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遭檢調搜索與拘提偵訊,引發新黨怒批「不符合比例原則」,北檢今(21)晚首開記者會釋疑,發言人周士榆說,此案與日前法院審理周泓旭共諜案是不同案件,由於涉及國家安全法影響重大,搜索與偵訊王炳忠等四位證人,符合比例原則,於法有據。

新黨日前召開記者會時,不排除此案與周泓旭共諜案恐有關聯,更怒批檢調大動作為「綠色迫害,戒嚴再現」,對此,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解釋,王炳忠等人都是證人,本案待證內容為中國籍周泓旭被告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與台灣高等法院目前正在審理周的犯罪事實不同」。

新黨還質疑明明搜索票與約談通知書訂的時間是8點半,不解檢調為何6點多就到住處,周士榆回應,本案經調查局立案,報請檢察官指揮,再由調查局檢附具體事證,經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第三人執行搜索,調查官於當天上午近7點時執行搜索,並在上午8點半時左右陸續進行證人傳訊,相關作為均符合法令規定。

針對王炳忠被搜索當下,開臉書直播,王炳忠昨天表示,是因為害怕被抓走後,聲音就被消失,周士榆表示,調查官執行搜索時,王炳忠抗拒搜索並開啟直播,因此認為王可能有勾串其他證人,以及妨害偵查秘密的嫌疑,基於搜索的急迫性,所以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委請鎖匠強制破門而入,過程都由調查官在場執行,並持續與檢察官保持聯繫,檢察官並未進入搜索現場。

此外,新黨還質疑當時檢調同時拿著「約談通知書、傳票、拘票」,且時間都是19日上午8點半,抨擊「又不是宋七力」,周士榆指出,本案依照卷內事證,有立即同步隔離訊問各證人的必要,澄清「並無同時交付約談通知書及證人傳票的情事」,而是由「調查官先行交付約談通知書給各證人,如有證人拒絕到場接受詢問情形,才送達檢察官開立的證人傳票」,因此,並無同時要求同一證人前往不同地點的狀況,在傳票上也註明要由法務部調查局先行訊問。

對於新黨青年軍遭檢調搜索與偵訊,新黨批評不符合比例原則,周士榆闡明,周泓旭被告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涉及國家法益及國家安全影響重大,基於比例原則,依照卷內事證、搜索票對第三人王炳忠等人執行搜索,又以證人身分對王等人進行傳訊,訊後請回,未來將持續釐清本案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