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於台灣衝擊計程車業的Uber,在經過多次爭議之後,曾一度停止營運,最後在今年十月時選擇與計程車司機合作,得以暫時通過相關法規,而近日則是被歐盟法院正式認定為交通運輸類的公司,需在未來接受交通運輸相關的法規。

根據外媒報導,Uber始終認為自己是科技類公司,以架構平台服務為主,表示歐盟不該限制組織發展方向,但西班牙的計程車代表律師則指出,Uber確實有載客,而歐盟對於自由提供服務的內容裡,並不包含交通的選項。

因此,歐盟法院認為Uber所發展的業務已不僅僅是平台的服務,該平台對司機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力,因此須將運輸與平台皆視為主要業務的一部分。在歐盟法院裁定之後,所有歐盟成員國都將必須以交通運輸業的規定來規範Uber。

而這項裁定也將在未來帶來許多影響,其中Uber一直以來都認為自己只是平台提供的業者,並不是雇主,駕駛也不是員工,但在這之後,Uber必須被視為一個雇主,並承擔人事成本。

而此項裁定背後的影響,也將可能衝擊其他零工經濟模式的營運方,諸如Airbnb 或是Taskrabbit 這樣,幾乎是以平台模式,外包他人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