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修正草案自去年12月中完成初審,躺了一年多,近日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預計下周二將能闖關通過,其中關於公民投票權下修到18歲,朝野立委皆達共識。對此,台北市柯文哲今(9)天說,他贊同年齡往下降,因為18歲以上的人犯罪都是用《刑法》處理,而非《青少年兒童法》,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他覺得可以下修。

柯文哲上午出席北體50周年校慶活動,會後受訪時指出,全世界的潮流投票年齡都下修到18歲,他比較驚訝的是,過去民調顯示,20歲以上人口贊成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居然沒有過半,他不解箇中原因,推估「也許那些有投票權的人,都不想讓沒有投票權的人可以投票還是怎樣?」。

柯文哲強調,台灣國民18歲以上,如果犯罪,就用《刑法》伺候他,基於權利義務的對等,他主張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

媒體詢問柯文哲這一年來勤跑大學演講,是否正鴨子划水爭取年輕選票,柯文哲回答,學生會來邀請,他有空就去,其實自己本來就跟那些學生關係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