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根據台鐵新訂的《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持車票或電子票證搭車,抵達目的車站後應於10分鐘內出站,否則將加收15元,若有正當理由,則不加收,引發外界反彈。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今天質疑對於身障者和親子旅客在尖峰10分鐘出站是「強人所難」。交通部長賀陳旦答詢指出,「10分鐘是有點太嚴格。」標準要酌情放寬,會有勸導期。

賀陳旦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接受質詢,做了以上回答。

台鐵表示,新旅運契約主要是考量旅客於通勤尖峰時間到站後,儘早離開月台及付費區,有效維護車站秩序及旅客安全。另外,可以減少因為不同等級車種扣款的爭議,新措施不會影響年長者、行動不便或親子族群,並於實施3個月後檢討。

李昆澤則認為,捷運與高鐵含旅行時間進出不同站為2小時及3.5小時,台鐵為了防範逃票,而訂出最嚴格的新制,但部分車站最遠車廂到出口有段距離,要考慮老人、身障、親子或托大型行李的旅客,在尖峰時刻恐難在10分鐘內離站。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則表示,台鐵在尖峰繁忙時間出站也要排隊,有時,會有旅客在月台等一下再出去,10分鐘出站的標準過於嚴苛,在節日執行也有困難,是否可以再放寬,台鐵可以再研究,長期而言,不只是行動不便旅客,對一般旅客也有影響。

賀陳旦也回應指出,台鐵規定到站10分鐘出站,似乎有點太嚴格了,將評估酌情放寬,也會給予勸導期,適當規劃勸導期後再實施,包括對象和勸導,會加強跟旅客溝通,讓衝擊減少。

台鐵運務處處長張錦松則表示,新規定初期執行會用勸導宣導的方式,對於行動不便的旅客也會協助,該規定主要是提醒旅客在一定時間內要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