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供更友善的環境給身心障礙者台中市議員今 (1) 日提案要求台中市府盡速制訂「台中市身心障礙者保障條例及無障礙環境推動自治條例」,市府社會局表示,在制度層面上,已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多項母法規範,訂定自治條例則無法超越母法範疇,效益有限,應朝向加強落實各項權益保障部分。

社會局長呂建德指出,針對各項身障朋友權益保障推動,在現有制度上社會局將更加強落實各項保障身障者權益,並為求周延及保障台中市身障者權益,將採取議員們的建議,社會局已訂於12月4日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台中市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無障礙環境推動自治條例」評估會議。

至於人行道無障礙坡道設施、十字路口未提供蜂鳴器輔助視障人士,台中市交通局表示目前已於中清路文心路口試辦設置有聲號誌,透過聲響指引視障人士通過路口,但蜂鳴器音量造成周邊住家抗議擾其安寧,市府已針對此問題調整改善時段及音量,並將持續觀察成效。

建設局則表示,市府推動路平專案,強化人本環境設置,在規劃路平專案施工路段同步設置「人行道無障礙措施」,包括人行道無障礙斜坡道與斑馬線、行穿線無縫接軌對齊改善,107年度再配合預定完工及例行性人行道改善工程,預計總長度可達80公里,將讓人本通行的環境更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