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疑,台中市政府審查台中火力發電廠許可證有「灌水」之虞,台中市環保局在今 (30) 天上午澄清,中火「4年減4成」生煤量是法律授予的核可量,而「實際用量」因涉及發電廠營運的各項因素,實務上無法當做限制標準,沒有所謂玩弄文字遊戲,也斷開「火力全開」可能性,希望國民黨不要用錯誤訊息讓民眾恐慌。

環保局說明,生煤管制條例第3條規定「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其中管制的是法律授予核可量,即許可證核可的本來就是容許最大使用量,部分人士認為應該以「實際用量」計算,因涉及生煤品質、歲修、降載等相關變動因素,實務上無法均一標準,無法做為法規限制的依據。

環保局表示,此次針對中火10部機組許可量從2100萬噸大幅刪除500萬噸為1600萬噸,不僅符合自治條例「4年減4成」規定,減幅更達到2成4,超越「2年減2成」減煤標準。環保局指出,歷年來台中縣市政府審查中火操作許可證,也都是以「許可量」做為標準,過去30年,中火經過55次換照、展延等程序,卻沒有減過生煤用量一絲一毫。此次市府破天荒逕予核定大減500萬噸,帶給中火適度壓力,也切斷外界擔心的「火力全開」可能性。

環保局也嚴正表示,對於所謂「灌水」之說,無法苟同。環保局解釋,中火每年使用的生煤實際用量上下浮動,若以近年來平均量大約1840萬噸計算,這次也刪減了約240萬頓左右,幅度達13%,絕非立委江啟臣所稱「不到一成」。

針對江啟辰提出的「單一機組許可量上限在這次不見了」,環保局指出,這次核定雖然是以全廠量進行管制,但核定許可證仍有加註小時操作量(239.726公噸/小時)及核定10部機組的總上限值,每部機組每年上限仍為210萬公噸,且10部機組中,新機組發電效率較舊機組佳,汙染物排放量較少,相信總廠管制許可量降為1600萬公噸,台電會有智慧進行發電量的合理調配。

至於江啟辰擔心「是否過了大選年恢復滿載?」、「替反空汙大遊行進行政治減壓」,環保局表示,空汙問題全民關注,台中市長林佳龍認真面對空汙問題,上任後就開始推動生煤管制條例草案,歷經國民黨市議會黨團的強力杯葛,最終仍順利通過,也成為約束中火最有力的法源。在「4年減4成」的大目標下,市府全力督促中火在109年前達成減煤量40%,並將原本5年1審的許可證展延申請,也縮短為2年1審。顯示市府對中火採行的管制是按部就班,逐步達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