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屆金馬獎剛落幕,台灣國片橫掃各大獎項,為了鼓勵電影事業的發展,文化部今年宣布推出下一桶金的機制,來激勵國內優秀電影創作者持續創作,依照作品入圍以及得獎按照比例分配補助金,最高補助高達3000萬。
文化部表示,配合推動獎補助及投融資雙軌並行之影視政策,逐步調整並強化現行影視獎補助輔導機制,於5月公告「補助入圍 (選) 或獲國內外重要影展獎項電影片之影視事業及導演製作下一部電影片審議作業要點」,主要是刺激電影製作業者持續創作,只要於兩年內提出下一部電影製作企畫書,即可獲得高額補助金。
文化部指出,新制度補助資格限具備中華民國籍導演執導之國產電影片,如獲國內獎項:金馬獎(最佳劇情影片/最佳導演/最佳新導演/最佳紀錄片/最佳短片)、台北電影獎(百萬首獎/最佳導演),或國際獎項,以入圍或獲得「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規定之第一類國際影展(競賽及平行單元)及第二類國際影展(競賽單元)之影片類首獎及最佳導演等獎項者為範圍。
此外,新要點還提供下一部電影片製作補助金額,主要依入圍或獲獎之電影片類型 (劇情、動畫、紀錄)、長度 (長片或短片) 及所獲獎項或入圍單元訂定補助金額度範圍。以電影長片 (含劇情或動畫長片) 入圍或獲獎者,其下一部電影片之製作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至3,000萬元間;以電影短片 (含劇情或動畫短片) 入圍或獲獎者,製作補助金上限為新臺幣250萬元及300萬元;以紀錄片入圍或獲獎者,製作補助金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如經審議小組評估同意所提下一部紀錄片製作企畫及製作成本規模,補助額度得不受500萬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