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今天(28日)遭中國判刑5年,李當庭放棄上訴。國民黨表示,無論是審判結果如何,國人權益都不容被侵犯,陸委會應極力爭取,保障國人人身安全;此外,也希望兩岸能夠建立協商制度,當兩岸民眾誤觸對方法律規範時,能以寬容態度審判。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5月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就彭宇華、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一審,李明哲當庭認罪;今天上午9點15分重啟宣判,中國最終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2年,李當庭表示不上訴。

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表示,無論是在審判期間或結果,有任何國人權益受損部分,呼籲陸委會必須爭取,絕不能因為兩岸關係在民進黨執政「急凍」後無法互通、造成無法掌握,否則蔡英文政府就是用政治意識型態犧牲人民權益;蔡英文政府如果沒辦法保護國人安危,則台灣到底是因為民進黨上任後越走出去還是越退縮,不言可喻。

對於李明哲遭中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痛批,「太重了,他的行為在台灣應是無罪」。他說,李明哲遭中國判刑對兩岸關係沒有正面幫助,由於兩岸的法律制度、言論限制尺度都不一樣,呼籲兩岸除了建立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外,還需設置協商機制,因應雙方民眾若誤觸對方法律,能較寬容去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