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將於28日宣判陸委會今(24)晚表示,規劃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家屬前往旁聽,並呼籲陸方作出符合人權普世價值與珍視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處置,讓李明哲早日返台。

此外,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晚間接受中央社電訪時則表示,已徵詢過李明哲妻子李凈瑜的意見,李凈瑜這次希望自行赴陸,民間團體也尊重她的決定,所以不會陪同,但希望政府能派員陪同確保李凈瑜赴陸人身安全。

邱伊翎說,民間團體預計27日與李凈瑜共同召開記者會。至於李明哲母親郭秀秦這次是否赴陸,邱伊翎則表示不清楚,只知道李媽媽應該也有接獲陸方通知。

陸委會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8日對李明哲案進行公開宣判。

對此,陸委會已於今天緊急聯繫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並由海峽交流基金會通知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希望陸方給予家屬旁聽審判外,基於人道親情考量,並應儘速協調有關部門,讓家屬探視李明哲;政府也規劃海基會指派相關人員陪同前往。

陸委會表示,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3月19日自澳門進入中國大陸遭陸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251天。李明哲基於對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中國大陸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的經驗,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

陸委會強調,台灣社會高度重視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國內外各界也廣為關注本案的發展,陸方對本案的處置,攸關兩岸關係發展及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

陸委會呼籲,針對即將進行的宣判,陸方能作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的合理處置,妥適回應李明哲家屬及台灣各界對本案的關心與期待。

陸委會指出,政府處理本案立場,始終秉持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李明哲的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早日平安返台。政府將繼續努力,與家屬及各界共同合作,早日完成這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