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近期發現太平區、霧峰區有不肖業者,開發山坡地未依法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整地開發後直接出售給民眾,造成民眾日後使用土地受到限制,水利局提醒,山坡地置產除符合自身需求外,也要注意有無違反水土保持法違規記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得不償失。

水利局表示,山坡地如有開發利用規劃,除應依相關法規事前提出申請外,建議購買土地或房屋前,先向水利局詢問或至「山坡地資訊查詢系統(http://www.wrbeoc.taichung.gov.tw/slide/ )」查詢有無違反「水土保持法」違規記錄,或是土地是否曾因重大違規遭裁處「兩年暫停開發申請」之處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水利局近期發現有不法人士未經申請許可,違規進行山坡地開發,再分割土地賣給不知情民眾,因已完成開發難以舉證行為人,水利局依法對土地所有權人裁處,並要求需依水土保持法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民眾收到公文後,才知道沒有依法申請,無辜受罪。

水利局長周廷彰表示,水土保持義務人於山坡地開發都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若未經申請許可,除依法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及要求限期改正外,針對有不良紀錄的山坡地,皆會加強使用管制及審查,建議民眾購買已整地、興建道路或建築物的山坡地,應要求賣方提出合法申請文件,以免日後使用受到限制。

民眾若對山坡地相關業務有疑問,或希望專業技師到府輔導,可至水利局網站申請線上預約(http://www.wrs.taichung.gov.tw/ )或撥打水利局諮詢專線0972-412-738,由水利局協請專業技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