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院審議通過實施後,只要仍有釘子戶,地方政府就必須依法強制舉辦聽證程序。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指出,該案對於加速推動都更政策、實現居住正義和產業經濟發展,都具備重大意義。

賴清德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指出,目前台灣共有850餘萬戶住宅,屋齡超過30年以上者接近400萬戶,接近總數的一半,顯示國內現有建物大多都已逐漸老化,防災、抗震等能力均不足,加速都市更新才能保障人民的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

該修正草案針對都更「不同意戶」(即俗稱「釘子戶」)增設4層處理機制。其中,第1層機制,未來地方政府都要擬定都市更新計畫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並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若是自行劃設更新單元,也要送都市計畫審議,避免產生「惡意圈地」的情況;第2層機制,都更計畫要再送到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理;第3層機制,針對有爭議的都更案件,地方政府必須強制辦理聽證程序;第4層機制則是,地方政府代拆前,必須先經過協商調處機制。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從「解決實務困境」、「強化程序正義」、「健全重要機制」共三大面向,落實都更推動,並透過修法程序,將「獎勵明確化」,如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等;同時,增訂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可以公開評選民間都更事業機構進行都更。

賴清德裁示時則指出,這次修法除了強化憲法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加強民眾權益保障,並增加各項獎助措施及簡化程序,對於提高民眾參與都更意願,以及縮短都更實施期程,都具有正面效益。因此,賴清德也要求內政部加強與立法院溝通,能夠盡快通過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