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台灣政府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國內法化,並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CRC民間監督聯盟表示,蔡總統的致詞依舊停留在口頭宣示的層次對於CRC民間監督聯盟等團體所發起的一人一信  小英總統請捍衛兒少人權行動中所提問的九大兒權議題總統只制式的回應,讓人民覺得無感。

台少盟表示,蔡總統在致詞時說:首先是要跟國際社會一起保障兒少人權,再來就是兒少的最佳利益絕對是政府關切優先議題。總統所提的這兩點決心難道不是已經透過公約國內法化達成?此種有說跟沒說一樣避重就輕的回應,台少盟要問難道這就是小英政府面對兒少人權議題的真態度嗎?令人深掘好無感!

台少盟質疑,當台灣兒少的權益在各種事件中遭到侵害,請問總統真的看見並在乎嗎。近幾年發生這麼多活生生血淋淋的兒少權益侵害事件有些持續在發生除了催生政策,總統難道真的在意如何讓兒少活得有尊嚴,能夠活下去且被聽見與看見,能真正成為這塊土地成熟負責任的公民?

台少盟強調,接下來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尚有二天,他們將持續在會議過程中,與所有的民間團體就以下幾點訴求,持續向小英總統喊話與要求回應

 1. 政府缺乏更高決策層級的兒童及青少事務為主體的專責單位,以協調統整各部門資源的整合與政策推動建議應於行政院下設兒童及青少事務或人權專責單位。

2. 現行沒有獨立的國家人權機構,接受兒童針對私部門權利被侵害的申訴與調查。建議總統應盡速落實其承諾,依據巴黎原則設立國家人權機構。
 
3. 兒少預算及專責人力不足且有城鄉差異,實質影響對多元兒少人權的保障。建議兒少預算應全面提高到至少總預算的5%以上。
 
4. 利害關係人與兒少欠缺CRC兒童人權觀念以至於缺乏對兒童人權的敏感度也無法獲取如何保障兒童人權的資源。建議公私部門等利害關係人與兒少皆需透過認識CRC等在職訓練課程或大眾媒體宣傳來了解CRC公約的實質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