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台灣政府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國內法化
台少盟表示,蔡總統在致詞時說:「首先是要跟國際社會一起保障兒少人權,再來
台少盟質疑,當台灣兒少的權益在各種事件中遭到侵害,請問總統真的看見並在乎
台少盟強調,接下來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尚有二天,他們將持續在會議過程中,與所有的民間團體就以下幾點訴求,持續
1. 政府缺乏更高決策層級的兒童及青少事務為主體的專責單位,
2. 現行沒有獨立的國家人權機構,接受兒童針對私部門權利被侵 害的申訴與調查。建議總統應盡速落實其承諾,依據巴黎原則設 立國家人權機構。
3. 兒少預算及專責人力不足且有城鄉差異,實質影響對多元兒少 人權的保障。建議兒少預算應全面提高到至少總預算的5%以上。
4. 利害關係人與兒少欠缺CRC兒童人權觀念,以至於缺乏對兒 童人權的敏感度,也無法獲取如何保障兒童人權的資源。建議公 私部門等利害關係人與兒少,皆需透過認識CRC等在職訓練、課程 或大眾媒體宣傳,來了解CRC公約的實質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