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法雖獲得6成民意支持,但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今(19)日表示,在加班時數得增加下,可能造成勞工在工作強度非常強的狀況下,連續工作24天。

台灣民意基金會今日公布「一例一休、獨立公投與政府效能」民調。有五成五的人贊成此次行政院「有條件鬆綁七修一硬性規定」的修法行動,三成三的人反對。整體而言,更有6成民眾支持政院修法。

對此,台灣大學經濟系退休教授張清溪以契約自由角度指出,依照憲法第23條,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政府不得現制人民權利。其中,人民工作權也是受保障的,因此,現制人民工作、加班的「一例一休」或「71」都是違憲的。他基本上反對政府擴權干涉人民自由。

前台聯立委許忠信則說,這次「一例一休」為什麼會捅馬蜂窩?因為,台灣的經濟從1960年代以來,就是現在最差。對於一百多萬家中小企業而言,如何在接到海外訂單後,趕貨出來,是非常重樣的。但「一例一休」則沒有給予這種彈性。所以,在加班總時數沒改變下,放寬1個月的最高加班時數,就是企業與人民要的彈性。

不過,辛炳隆則認為,當時修改成「一例一休」,是比較進步的立法,因為這是要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當你過勞倒下來,這絕對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這會變成你的家人及整個社會的問題」;因此對於工作時間、天數做某修現制是應該的。而國際勞工公約也規定,一個勞動者每工作七天要有一天休息

辛炳隆也說,比較麻煩是台灣的低薪問題,必須透過加班增加收入時,不僅企業主反對一例一休,很多勞動者也會反對。只有高階白領希望有更長的休息時間,才比較反對政院這次的再修法。

對於鬆綁71效果,辛炳隆表示,當大部分商業、客戶或銀行星期天都在休假時,他們也會跟著休假。他不認為,鬆綁後很多企業就不會因此不讓員工休假。

媒體詢問,在過去71勞基法規範下,政府都會透過函示讓雇主可以要求勞工連續工作12天才能休2日,如果直接放寬71規定,是否可能讓勞工休假更惡化?辛炳隆表示,他確實很擔心。過去在71不能挪動下,「四週變形工時」頂多是可以連續工作12天。現在71鬆綁,同樣的邏輯就可能變成可以連續工作24天。

辛炳隆說,過去勞基法僅規定加班時數上限,並沒有規範1個勞動者可以連續工作天數的上限。因為當時有每週必須休假1天的規定;但當這個被打破後,1個勞動者最高可以工作幾天?坦白講,台灣的工時法令都缺乏職業醫學的實證基礎。也因此大家對於最長工作天數都是憑感覺的。他希望政府能用條文明確規範,一個勞動者到底最長可以連續工作幾天。

辛炳隆表示,當加班時數上限提高了,71也鬆綁,他確實擔心1個勞動者可能會在於一個工作強度非常強的情況下,連續工作24天,這對一個勞動者是否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呢?

辛炳隆表示,這次修法如果通過,當然不是全體勞工受益,一定有些勞工因為這次再修法而受害。他提出3個原則,一、不能增加勞工過勞;二、要給勞動者增加加班收入;三、給企業合理彈性但並不是增加企業的成本。基本上,勞基法最需要鬆綁的是工時,他支持放鬆每個月加班時數138小時上限。

 

台大經濟系退休教授張清溪19日出席台灣民意基金會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

前台聯立委許忠信19日出席台灣民意基金會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