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爭議持續,台北市政府今(16)日公佈市長柯文哲上任以來,從10417日至106127日針對大巨蛋案的全部會議紀錄。其中,北市府原本10595日已經擬妥要與遠雄終止契約,並預計於同月8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遠雄集團卻在隔天(96日)記者會發出7點聲明,董事長趙藤雄也接連兩天入府表態退讓,並於97日提出同意書,北市府才同意讓大巨蛋續建。

台北市副市長鄧家基、陳景峻、林欽榮上午偕同法務局長袁秀慧、都發局長林洲民、大巨蛋律師團代表黃旭田等人召開記者會,公佈大巨蛋案全部會議記錄及說明相關議題。

鄧家基提到,因市長柯文哲指示比照MG149案公開資料,希望一次說清楚講明白、公開透明,斷掉未來的困擾。他也說,針對大巨蛋案的透明狀況,大家要資料他們會盡量提供,社會民眾有很多的狐疑,也將研擬設置「狐疑專線」,針對大巨蛋來做說明;並研議邀請議員來「砸蛋」,對於大巨蛋有疑問都可以提出。

根據北市府今日公佈長達20頁的會議記錄一欄表,針對105年9月6日下午5時的議會備忘錄,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說明,當日府內會議結束後同仁就與遠雄代表聯繫,隨後請遠雄代表進府內協助商議,包括有陳景峻、鄧家基以及遠雄代表,商議結果請遠雄遞送退讓說明書面文件,才有在9月7日遠雄至市府正式遞送最後退讓文件,也就是所謂同意書。

劉奕霆表示,到9月7日下午2點,市府針對遠雄同意書有做修正,跟之後曝光的同意書,就是一邊有遠雄簽名、另一邊市府留白的同意書是有幾點不同的,最後遠雄表明願意退讓,並對大巨蛋公安改善方案有具體承諾。

劉奕霆提到,其實府內會議預計在10598日上午9點召開記者會,並定調為「終止契約、重新開始」,當時府內已經簽好公文,且準備好要發函給遠雄公司,直到遠雄96日發出7點聲明後,才有陸續跟府內同仁召開會議。

黃旭田表示,當時遠雄送同意書進市府,遠雄希望市政府做承諾,在上面有列了一些市府應做事項,包括要市府協助大巨蛋做區域劃分、出入口獨立分流等,但市府認為遠雄先不按圖施工遭停工,遠雄提議「我遵守123,你(市府)承諾456」,因此將同意書有關市府承諾的部分刪除,也因為同意書上都是遠雄需完成事項,所以最後只有遠雄人員在上頭簽字。

黃旭田指出,大巨蛋案主要分為公安、合約兩部分,市府立場是「公安不打折」,但就合約進行而言,市府當初原本確實以終約作為階段性目標,也討論後續可能發展。當時評估市府若執行終約,遠雄一定會進行各種訴訟,假如遠雄拒絕將大巨蛋工地交出來,屆時遠雄可能提供大額擔保金,法院可能會以假處分凍結整個案子,而市府要把土地收回來,必須提供同額或更高額的擔保金,但遠雄是私人企業,只要老闆點頭就可以拿出錢,但市府是國家機關沒辦法,所以要走到終約,還會有很多變數要克服。

台北市政府今日召開記者會。   圖: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