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獵雷艦慶富涉詐貸案出現重大轉折。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日前接獲爆料音檔,內容指出慶富有直通總統府的管道,先前慶富急須第三期履約款24億元,但海軍去年並未編列該筆款項,經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和總統府「溝通」後,海軍便於去年12月16日「提早」匯款給慶富,國防部今年再從預算中補齊這筆款項。

錄音檔內容是去年10月,為協調興達港土地取得問題,陳偉志邀請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與漁業署研究員等人到慶富大樓磋商。

以下是錄音檔逐字稿:

陳偉志:我私下透露,9月27日海軍原應撥24億給我,但海軍說沒預算,要到明年3月才付我錢,我去總統府溝通,沒兩天海軍又打給我說有錢了,所以這案總統府是很支持這案子的,要不然會很難看,國艦國造有問題會燒到洛馬及美國,英國和義大利等國的最大公司,都是國際性的,外界很多攻擊慶富的消息,我去調查,可能是某船廠,你們也知道台船輸此案也去工程會申訴,如果興達港船廠不見了,慶富就會違約,所以如果台船再花點錢來承租,就會將這個局面打亂,我和大家溝通將風險降到最低,所以需要你們協助。

(以下省略)

研究員:(電話詢問國產署),可能還是只能公開標租,逕予出租部分國產署不願意,如要依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逕予出租,要訂定一個特別規定。且國產署認為在漁港範圍應優先適用漁港法,就是公開標租沒有逕予出租。

王端仁:或許就是偉志剛說的.

研究員:或許就是偉志剛說的,就先公開標租。

王端仁:公開標租你們還是可以去綁那個條件,我要問的是說,也不會在招標文件上講要出租幾年嗎?

研究員:會,出租幾年和最低金額會寫。

王端仁:我覺得基本的公告地價阿!

研究員:算過了,1年300萬,5.9公頃。

王端仁:那邊公告地價沒有很高啦!就3百萬,你們先開個1千萬或是什麼之類的。

研究員:那你們也不用再去找國防部囉哩叭唆的,就趕快弄了。

王端仁:我覺得條件還是要篩選,不然一堆阿貓阿狗進來租,條件還是要設,因為這是修造船廠區,標租條件還是要設定。

研究員:如果標租條件要設定,請示局長。

王端仁:就像剛講的,因為遠洋漁業要有修造一定噸級遠洋漁船以上的能力。

研究員:其實也可以回歸到102年藍局長和沙署長的共識,我們也有報到行政院去,那個修造船廠區需具有修造100噸級以上漁船的能力,這樣剛說原來的邏輯和條件都沒有變,那這還是有報行政院的。

王端仁:另外就是慶富這邊,針對台船、中信要先去搓,中信較沒問題,問題會出在台船,台船的部分就要請偉志最好是總裁出面去跟政府講,這個動作最好是在招標文件上網了之後再做,了解我意思嗎? (研究員:我了解,我了解局長的顧慮),不要在招標文件出來前做,那些動作都在招標文件出來後再做,然後符合資格的大概就沒幾家了,也就是台船、中信、龍德這幾家。

研究員:局長建議的是,後面這段我沒有想到。

男秘書:招標主辦機關如果說有使用需求,這案是可以終止的。

研究員:加註一個但書嗎?

男秘書:具體條件限制要再思考一下。

王端仁:我是覺得兩邊條件你出來雙方先看一下文件內容。

研究員:要不然我們擬出來後先和局長討論一下.

王端仁:對,先看一下,招標文件擬一下,然後先看一下。

研究員:也是要讓主管機關確實OK,我們再上網。我們弄這個也是要你們同意我們才敢做。

王端仁:我趕快劃出漁港區範圍外,地都是你們的,我也無法標租。

研究員:向局長請示,如果我大簽行政院要符合管用合一原則,是否就全部無償撥用給你們。

王端仁:我沒意見,你要全部無償撥用……。

研究員:一併解決國產署和漁業署的問題,就這樣畫出去交給高雄市政府。

王端仁:回到剛講的,你租的年限要訂多久?

研究員:這等一下看小老闆,請示局長,今天的共識就公開標租,我們會先詢問興達港區漁會的意思,他就會說沒有,那我們就啟動漁港法第14條後段公開標租,那公開標租原則上就短租,那短租多久就等一下大家確認一下,其實我們已經有簽出去了,租幾年我們都沒有意見(王端仁:就是先用9年喔),應該最高9年,簽出去但還沒有批。

王端仁:指定最高9年(研究員:我們不要超過9年),對,最高9年,反正也沒差啦!就是到時候誰得標之後還可以再討論幾年,還是你們要訂死,我的意思是這樣。

研究員:應該會有明確時間會較好,這樣才能算那個。

研究員:他剛不是講2年嗎?

研究員:對阿!
 
研究員:2年之後BOT再接上去。
 
王端仁:建廠預計花多久?你們推估預計花多久?
 
男秘書:我們建廠原來是3年,但現在有壓縮。
 
王端仁:坦白講保險一點,最好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