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政黨法》,將政黨補助門檻從現行3.5%下修至3%,每年每票可補助50元直到屆滿。對此,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今(11)日表示,「這種立法很沒有道理」,選舉應該透過募款,選完再繼續募,否則大黨選完當選後,就不在意人民聲音了,「好像在做皇帝一樣。」

蔡丁貴今出席北社舉辦的「公投法補正—還我完整公民權!」論壇,提到昨天立法院通過《政黨法》,他指出,民進黨一年可拿近3億,國民黨拿近2億,親民黨、時力只拿1千多萬,「自由台灣黨只有0。」蔡丁貴批評,「這種立法很沒有道理。」

蔡丁貴指出,政黨補助款制度是因為以前國民黨有很多黨產,所以當時的民進黨找前總統李登輝商量,希望透過補助款幫助民進黨取得執政機會,而這次民進黨第二次執政了,「所以不想改了。」

蔡丁貴認為,選舉須繳納保證金,那就不須再設立補助門檻,看幾票就補助多少錢,或是都不補助,「因為大黨當選後都沒在聽民間意見」,反正錢都自己送來了。他也認為,選舉應該政黨自行募款才對,選完再繼續募款,這樣政黨才會在意選民聲音,「不然選完好像在做皇帝一樣。」

蔡丁貴也批評,民進黨只比國民黨好一點而已,跟基層人民距離還是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