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主持立法行政協調會報,拍板「一例一休」再修法方向,朝向鬆綁「71」、放寬加班總時數等,引發外界爭議聲浪不斷。台北市勞動局趕在草案預告期最後一天,發函至勞動部對修法草案表達意見,指出鬆綁「71」等方向不利現行勞動政策,在執行上有諸多疑慮。

勞動部上週預告《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6日拍板,有條件鬆綁「71」,加班工時上限從原本46小時放寬為54小時,3個月內不超過138小時;勞工最多可連上12天;原休息日加班費的「做14」遭刪除,改以工時工資核實計算;特休假可遞延一年;而輪班休息時間,經勞資同意可縮短為8小時等,讓勞團痛批「倒退30年」。

賴香伶指出,以目前台北市實施勞檢來說,違反71的企業單位並不多,就算有也都是因爲如年節、週年慶等短期間的旺季,才有89天才休假的狀況。她認為,勞動部這部分開放3個例外原則,如果現在修法全面鬆綁,應提出產業的意見佐證來說服社會大眾。

賴香伶表示,從實務來看,企業主比較困擾的是加班費計算問題,工作日、休假日、例假日等加班費算法都不一樣。另,勞動部要採取工時銀行制度,讓每月最多加班54小時,3個月總上限為138小時,但3個月要如何計算、界定,應明確訂定在施行細則中。

賴香伶說,去年底新法上路後,許多不明確處都以函釋處理,若要修法也應將這些函釋明確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