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今(2)天表示,原訂明年開始徵收家戶水污費,但考量徵收正當性以及對家戶污染減量的侷限性,再加上立法院吳玉琴委員等21人提案修正水污染防治法,並於今年1023日一讀通過,刪除徵收家戶水污費等相關文字,因此,明年開徵家戶水污費恐出現變數。

為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環保署自10451日開徵水污染防治費(水污費),第一階段徵收對象為事業及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第二階段徵收對象為畜牧業,自今年11日開徵,並於71日申報繳費。第三階段徵收對象為家戶,原訂明年11日起徵收,惟考量徵收正當性及對家戶污染減量之侷限性,立法院吳玉琴委員等21人提案修正水污染防治法,並於1061023日一讀通過,刪除徵收家戶水污費等相關文字。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自10451日開徵水污費,迄今共完成5期徵收。今年首次開徵畜牧業水污費,總計報繳金額約5,200萬元,加計事業及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後,上半年徵收金額約2億元,全年約可達4億元,推估至109年時(無年度折扣),每年徵收之水污費約為5.7億元,其中40%分配中央(約2.3億元),60%分配地方(約3.4億元)。

張子敬說,在畜牧業水污費徵收上,由於多數畜牧業規模不大(以養豬業為例,有9成飼養頭數低於2,000頭),且業者的年齡偏高,有法規認知及不諳電腦操作等困難。環保署透過「加強宣傳」、「簡政便民」及「落實輔導」等措施逐一克服,包括確實清查徵收對象、製作宣傳摺頁、於申報網站提供常見問答及費額試算功能、簡化各項申報程序、提供多元輔導管道,結合養豬協會於其各地分會設立服務專區,並於全國辦理40多場宣傳說明會,讓業者知曉相關法令規定及申報方式。截至10月底,畜牧業首期報繳率達99%以上,徵收作業順利。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自10451日開徵水污費,迄今共完成5期徵收。今年首次開徵畜牧業水污費,總計報繳金額約5,200萬元,加計事業及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後,上半年徵收金額約2億元,全年約可達4億元,推估至109年時(無年度折扣),每年徵收之水污費約為5.7億元,其中40%分配中央(約2.3億元),60%分配地方(約3.4億元)。

張子敬說,在畜牧業水污費徵收上,由於多數畜牧業規模不大(以養豬業為例,有9成飼養頭數低於2,000頭),且業者的年齡偏高,有法規認知及不諳電腦操作等困難。環保署透過「加強宣傳」、「簡政便民」及「落實輔導」等措施逐一克服,包括確實清查徵收對象、製作宣傳摺頁、於申報網站提供常見問答及費額試算功能、簡化各項申報程序、提供多元輔導管道,結合養豬協會於其各地分會設立服務專區,並於全國辦理40多場宣傳說明會,讓業者知曉相關法令規定及申報方式。截至10月底,畜牧業首期報繳率達99%以上,徵收作業順利。

張子敬指出,政府徵收的水污費主要用於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水污染防治工作,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水污染稽查管制、協助水污費徵收及查核、推動畜牧業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海底(漂)垃圾調查及清除、水體水質監測採樣等。水污費徵收費額雖不高,惟對於財政困難的縣市,水污費可挹注其作為公共建設之配合款,或補其經常門經費之不足,對地方甚有助益。

環保署強調,水污費徵收係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業者減少污染排放。徵收之水污費將專款專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搭配公共建設及前瞻水環境計畫經費,結合相關部會資源,共同投入水體環境改善工作,提升民眾生活品質。

環保署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水污染防治費徵收作業推動情形」,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聽完報告後表示嘉許,後續請環保署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通力合作,持續推動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搭配公共建設及前瞻水環境計畫,以共同改善水體環境,提升民眾生活品質。

至於農委會主委林聰賢所提協助農民做固液分離(固體、液體分離),達到循環經濟的目標,以及經濟部長沈榮津所提利用污水下水道的建置推動產業發展,請環保署持續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