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針對一例一休爭議,今天公布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資方冀望解決休息日加班費、變形工時、特休假等爭議,勞工團體捍衛休假權益,主張恢復被砍掉的7天國定假。

綜合連日來工商團體、經濟部代表產業界針對一例一休修法提出諸多意見,包括加班工時計算、加班時數彈性、四週變形工時適用範大、特休假鬆綁等。以及台灣勞工聯盟秘書長孫友聯誼、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工鬥發言人陳姳臻等人的看法,此次修法的爭議有下列五項。

一、勞工團體認為休息日停休的加班費減少,且勞工的籌碼較少,將無法真正落實週休二日。

二、 這次修法擬放寬一例一休,勞工如果將2天例假日排在兩週內的第一天跟最後一天,休息日資料也取得勞工同意下加班出勤,勞工最長將可連上12天班,無法好好休息。但是工商團體希望能打破目前最多只能連上6天的限制,以符合產業淡旺季的工作需求。

三、勞團不滿上次修法砍掉7天國定假日,等同於每年工時增加56小時,要求政府若再修法,7天國定假日應該要還給勞工。但工商團體認為多放7天國定假日,將會增加新台幣630億元成本。

四、加班工時,現制每月上限46小時。部分勞工反應因實施一例一休後,導致加班時間減少,收入也因此減少;資方反應休息日加班成本太高,計算複雜,希望能核實計算,並提高勞工加班時數。

五、在特休假部分,勞方反映恐怕看得到、吃不到,如果無法遞延,導致特休假無法如期放完。資方也反映若多位勞工同時排定同時間要放特休假,恐讓公司開天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