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於今 (30) 日與台北市的計程車隊合作推出uberTAXI。對此,立委鄭寶清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疑,是否又是Uber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新招。公路總局表示,須查證後,才能確定是否違法。

立委鄭寶清30日上午在交通委員會質疑,這是否又是Uber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新招。對此,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表示,須查證後,才能確定是否違法。

「公路法」自今年1月修正實施所謂的「UBER條款」後,針對違法汽車運輸業最重可處新台幣2,500萬,違法司機則開罰10萬元。結果UBER在新法上路後,一個月內就遭公路總局開出43件罰單、裁罰金額高達10億3千多萬元。

UBER為此於2月初宣布暫時退出台灣市場,直到4月才宣布與租賃車業者合作重返台灣,10月30日下午又將進一步與皇冠大車隊及亞太衛星車隊在台北市推出uberTAXI服務。

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不會縱容非法,但取締外,應該輔導國內其他計程車業者與軟體業合作,讓消費者選擇。

公路總局補充,UBER在公路法修法前,總計遭罰7千多萬元,已繳納6千多萬元。新法實施後,遭罰10億3,100萬元,目前都未繳納,公路總局已於7月時移送法務部強制執行,目前仍尚未追繳入庫。而UBER與租賃業者的合作,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修正,已逐漸導入正軌,目前並無違法開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