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30)天將聽取勞動部報告修法版本,包括「鬆綁七休一」、「加班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特休假遞延」、「輪班間隔」等五大面向。政院預估年底前完成修法,若趕不及,至少盼在本會期前通過。

其中「鬆綁七休一」的方向,從原先的強制兩例假不得超過六天,勞工休假最多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改為勞工仍可在兩周、十四天中有兩天例假和兩天休息日,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息日若勞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後,等於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

而加班工時方面,則取消原先的「做1給4、做5給8」,改為「核實」計算。延長加班工時方面,則分為兩案,分別為:甲案、經過勞資協商同意,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從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
乙案、採工時帳戶制,3個月為1期,企業可視情況調整總加班時數,以138個小時為上限。

輪班間隔也分為兩案:甲案、經勞資協議後,輪班間隔可從11小時縮為8小時;乙案、經勞資協議後,輪班間隔可從8小時延為11小時。特休假方面則是不強制每年結算,最多可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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