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防部馮世寬針對民眾在政策參與平台上要求設置收費靶場的提案,回應時以「軍事泳池酌收30元的清潔費」遭到審計部糾正,並要求繳回泳池收費為例,表示假如國防部開放民眾打靶收費,也會遇到這種事,「我想不應該」,國防部會作研究後再說。審計部也發出聲明,舉出三條預算法規回應,表示都是按照規定進行。

有民眾在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的參與平台提案,建議國防部應設置收費靶場讓民眾自費打靶,增加國防稅收與國防參與度。但國防部長馮世寬表示,眷村民眾想到軍事基地的游泳池游泳,軍方酌收30元清潔費就遭到審計部糾正,認為這項費用應交回國庫,而國防部軍事預算裡沒有這筆錢,因此無法作到為民服務,以及打靶收費後更糟糕,因為審計部要國防部全部繳回,我們「不堪其擾」,不是捨不得把錢繳回去,而是作業繁複,軍方還要印單據、佐證,最後人員還要與審計部辦理手續等等。

審計部表示,依預算法第13條規定,政府歲入與歲出,均應編入其預算;國庫法施行細則第22條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自行收納彙解國庫之收入,應掣發收據;另外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5點規定,各機關所有預算內之超收及預算外之收入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

審計部說:「舉凡各機關所有一切收支,自應依法編列預算,據以執行;其有向民眾收取費用者,亦應依規定掣給收據,並解繳國庫」。

因此對於馮世寬提到眷村民眾想到軍事基地的游泳池游泳,軍方酌收30元清潔費這件事,審計部表示,「收入繳庫是該部依上開規定應行辦理事項,媒體的報導與事實有落差,為避免外界誤解,特別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