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媒體人周玉蔻今(6)日在臉書發文批評「旺中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宣傳工具」,中國時報晚間發出聲明,認為周的言論已涉及公然侮辱、譭謗及名譽權侵害,將對其提告求償新台幣5千萬元 。

周玉蔻臉書發文指出,「旺中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宣傳工具;旺中集團的老闆蔡衍明,是中共國台辦的傳聲筒,朋友中有人的説法,是『走狗』;我不同意,因為我喜歡小狗」。

周玉蔻說,「替蔡?明做打手的集團若干高幹跟上節目的少數『評論者』,大多數我都十分熟識;為了討口飯吃,針對本人的不實說法,我同情你們,不想追究,但請節制,自重為上。」

對此,中國時報晚間8時左右發出聲明表示,「就周玉蔻女士近日陸續於電視節目及臉書等平台,對於本集團本公司及所屬同仁毫無依據之惡意攻詰及誣蔑,已涉及公然侮辱、譭謗及名譽權侵害等不法行為而嚴重損害集團、本公司及所屬同仁之名譽及相關法益」。

中時表示,「中時電子報對於周女士前揭不當行徑謹此鄭重聲明將求償新台幣5千萬元之賠償並將保留民刑事相關法律追訴之權利而絕不寬貸 」。

 

周玉蔻隨後則在臉書回應,「做國臺辦宣傳工具居然是嚴重誹謗公然侮辱?國臺辦該提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