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失蹤來到第197天,李淨瑜持續爭取探監權利,下周一(9日)即是李明哲最後宣判的期限。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2)天表示,爭取李明哲「管轄權抗辯」,不只是李明哲個人權力,而是攸關台灣人民未來與中國互動關係;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也指出,不能把李明哲把李明哲當作一般刑案,此案是中國用來恫嚇國人,輸出他對異議人士的壓迫與控制言論的手段。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李明哲在8月4日被提起公訴,需在兩個月內宣判,最後期限是下周一(9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指出,近期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做有秘密宣判的前例,在外界不知情的情況下,當事人就直接收到判決結果,可能會造成直接認罪且放棄上訴,他呼籲中國盡早對外宣布何時宣判,家屬與救援大隊才能提前準備。

「最重要的是要保障李明哲上訴權」,蕭逸民說,在中國控制下,李明哲很有可能被迫放棄上訴,8月11日庭前會議上,李明哲辯護律師就放棄管轄權抗辯,且排除非法證據抗辯,他強調,這兩個抗辯不能放棄,因為李明哲的行為都在台灣,中國對李明哲沒有轄權,一旦放棄的話,是否代表台灣國人到中國都將放棄管轄權,身為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締約國成員的中國,因為放棄抗辯權避免受到國際公約規範。

徐永明指出,爭取李明哲「管轄權抗辯」,不只是李明哲個人權力,而是攸關台灣人民未來與中國互動關係,他希望政府要表態立場,呼籲中國透過直播公開審判,不然台灣未來將出現設在北京的大型警總。

尤美女表示,中國處理李明哲的手法,是其透過刑法手段輸出控制言論以恫嚇台灣人民,她呼籲外交部、陸委會與法務部能盡快協助,並重申台灣與中國是不同政治實體,兩岸互不隸屬,公開宣判判決書也應該給家屬,並開放家屬探監權利。

 

台灣人權促進會提出三點訴求:

一、確認李明哲案是否已經宣判?或是何時宣判?安排家屬與救援大隊前往中國參與公開審判!

二、立即向中國交涉李明哲案管轄權主張違法不當!要求中國與聯合國調查李明哲有無遭受刑求逼共?

三、提供交涉文書給李明哲與家屬,協助提出上訴!

徐永明指出,爭取李明哲「管轄權抗辯」,不只是李明哲個人權力,而是攸關台灣人民未來與中國互動關係。   圖:趙婉淳/攝

尤美女表示,中國處理李明哲的手法,是其透過刑法手段輸出控制言論以恫嚇台灣人民。   圖:趙婉淳/攝

邱伊翎(左)與蕭逸民(右)指出,近期涉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做有秘密宣判的前例,在外界不知情的情況下,當事人就直接收到判決結果,可能會造成直接認罪且放棄上訴。   圖:趙婉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