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大寮溪寮村民投訴,自行蒐證跟監並提供影像提供給環保局,卻被要求地主自行清除一事,高雄市環保局澄清該影像所拍攝到的小貨車,早在今(106)年8月8日媒體第一次披露後,環保局就主動連繫當地巡守隊取得錄影帶,並在當天查獲偷倒者,立即告發並限期清除,再於次日(8月9日)複查確認已由偷倒者清除完畢。

環保局強調,昨天媒體報導影像中小貨車偷倒的廢棄物,是該偷倒者在遭告發及限期清除後,自行負責清除,並非由地主負責清除,該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故特別予以澄清。

至於高屏溪沿岸堤防經常遭到棄置廢棄物問題,環保局表示,已於今(106)年9月8日邀集環保署,第七河川局,高屏溪流域管委會共同研商,針對高屏溪沿岸堤防實施加強稽查及巡查,以遏止任意棄置情形發生,並確保當地居民的生活品質。

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環保局若查獲棄置廢棄物的行為人,即優先告發並限期偷倒者清除;倘無法查獲偷倒者,基於保障公共利益,避免影響環境衛生,則依廢清法規定由地主負責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