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協遭爆違法搶標促參案。貿協董事長黃志芳今天表示,政府捐助貿協比例不到1%,絕無違法問題,且招標過程都是合法公開,貿協主要任務是協助台灣產業發展,並非以營利為目的。

蘋果日報指出,為促進民間參與政府公共建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於2000年上路,開放公司法人參與國家貿易、交通等公共設施,但具官方色彩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參與競標世貿和南港展覽館等公共建設案,帶頭違法與民爭利

黃志芳今天參訪菲律賓Abenson消費通路集團,他會中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貿協這次投標南港展覽館一案都是合乎法規規定,並澄清貿協目前自有資金和資產超過新台幣52億元,但政府捐助比例卻不到1%,絕無違反促參法的問題。

他指出,貿協主要任務以協助台灣產業和會展產業發展,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並舉先前經營南港展覽館一館為例說明,在前10年經營狀況相當辛苦且虧損連連,但貿協負有帶動台灣展覽產業任務,並非外指與民爭利。

依促參法規定,凡民間機構想辦理促參案,若遇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其出資或捐助不得逾民間機構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20%。

貿協新聞資料補充說明也提到,公司主要資金來源是依據貿易法所設立的貿易推廣基金,由經濟部貿易局透過合法標案程序委託貿協所辦理。

同時,貿協自2008年起營運南港展覽館(非設定地上權)、2016年營運台北世貿中心和南港展覽館兩大樓,也都是依法定招標程序而取得營運權,均為合法、公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