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失蹤」第177天,妻子李凈瑜27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國給予家屬探監的基本人權。李凈瑜表示,開庭那天本來要給李明哲的書籍、信件至今未送達李明哲手上,且自己9月14日就向中國申請探監,但海基會、陸委會仍沒回應。李淨瑜重申,「我每一週都去中國探視李明哲,直到他自由返台那一天。」

李凈瑜今天發聲明表示,自古以來探監是囚犯跟家屬不可被剝奪的權利。針對先前「親密照」風波,她呼籲中國不要再上演「黃色劇場」,企圖扭轉世人焦點。李凈瑜也強調,不會被幾張照片、影片打倒,也不會因此而「閉嘴。」

李凈瑜也說,中國的打壓手法,只會勾起台灣人對兩蔣威權統治下的恐怖記憶;台灣人經歷兩蔣時期將近半世紀,不是什麼都沒有學會,「反抗者跟家屬沒有別的本事,永不屈服而已。」

李凈瑜表示,開庭那天要給李明哲的書籍、家書至今未送達李明哲手上,且自己9月14日就向中國申請探監,但海基會、陸委會仍沒回應。李凈瑜重申,「我每一週都去中國探視李明哲,直到他自由返台那一天。」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則表示,李明哲無罪,在國際法上也非犯罪,卻被中國任意關押。邱伊翎也說,近期應該會宣判,但我們不會認同李明哲犯罪,他所做的事任何人權工作者都會做的事。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國際人道法委員、律師宋承恩質疑,李明哲案完全不符合中國所說的公開審判,或依法而治,且未受到公平審判,律師也沒提出抗辯,況且中國難道可以審判台灣人在台灣所做活動?

宋承恩指出,這牽涉管轄權問題,台灣人在台所做活動為何會被中國論罪?他也舉例,當天在台大「中國新聲音」活動時拿著台獨毛巾揮舞的學生若到中國交換,是否會依同樣模式被逮補?若台灣不在李明哲案站起來,年輕一輩的意見自由就會被剝奪。

宋承恩說,台灣政府應該嚴肅面對此事,「這不是李明哲一人的事,是全體台灣人的事。」昨天賴清德、總統府都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作為國家有義務保護人民,告訴中國不可侵害台灣人;政府也應該訴諸國際,中國不斷藉由壓制言論自由來恫嚇台灣、香港,若國際力量不共同遏止,全世界受害是遲早的事。

釋放李明哲我要探監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