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污水廠官司二審今(26)日宣判,前縣長陳明文涉洩密罪從一審無罪,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嘉義縣長張花冠則表示,如他之前說的,「一切應該會沒事」;今天判決如他所願,「我也恭喜他」。

嘉義縣民雄污水廠官司台南高分院判決,前縣長陳明文涉洩密罪從一審無罪,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陳明文隨後表示,對這樣的判決結果,他個人無法接受,既然沒有收受賄絡,也沒有圖利廠商,哪來的洩密問題。

而近日與陳明文互槓的嘉義縣長張花冠則回應,大家印象應該很深,當初陳明文被抓去關時,她大概整整一個月都在動員大家去聲援陳明文。

張花冠說,今天的判決結果就像那天在民雄大士爺前面,他搭著張的肩講著話,「一切應該會沒事」,如他所願,「我也恭喜他」。

媒體詢問,張花冠會擔心所謂陳明文威脅她「死的很難看」,張花冠說,「這當然是我應該要擔心的」。

張花冠說,陳明文一審判無罪,但二審雖然是判有罪,「又是自由身」,「他也是...至少不是很滿意,應該可以接受,對他來講」。

張花冠說,他從頭到尾只有陳明文不尊重女性,給她非常不舒服,給她威脅,這應該跟全國女性道歉。

對於法治時報報導陳明文官司案件,張花冠說,這個很專業,她平常沒在看,陳明文覺得痛,就要算她的帳,這個不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