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治快訊》陳明文被控貪污 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洩密罪6個月政治 / 彭嘉寧發布2017.09.26 16:54分享按讚字級收藏留言立委陳明文2008年10月在第2任嘉義縣長任內,被控洩漏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底標給特定廠商,遭收押禁見近1個月,2年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次年罪證不足一審判無罪。檢方上訴迄今近5年,二審台南高分院在下午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以上訴。延伸閱讀 #政治 #陳明文 #花文攬肩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