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開庭4天後,周泓旭共諜案也於15日開庭。由於時間接近,外界不免將兩案對比。但比較發現,同樣是「國安問題」案件,兩岸庭審程序與庭後對被告權益保障有很大落差。

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民主進步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限制人身自由至今184天,他被控「顛覆國家政權」一案11日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李明哲在法庭上公開認罪,數度坦承:「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的文章與言論,撰寫惡意抹黑制度的資料文字,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根據法院當天直播內容,在8月11日的準備庭上,自稱是李明哲委任者的張姓律師當庭放棄傳訊證人,也不爭執檢方的起訴證據。而在法庭上,李明哲的律師也未多做辯護,僅多次陳述與詢問李明哲犯行。

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高榮志日前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這等同是律師自廢武功,甚至有瀆職之嫌,在台灣絕不可能發生。

李明哲案庭訊歷時逾4小時,當天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還押到位於長沙市的湖南省看守所。家屬未來是否能會見,尚未可知。

5年前來台唸書的中國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2016年以優渥薪資吸收台灣外交人員刺探機密未遂,今年7月遭檢方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15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法官在宣判後諭知解除禁見。

台北地院指出,周泓旭雖於法務部調查局詢問及檢察官訊問時自白全部犯行,但於法院審理時否認犯行,並辯稱調查局人員是利誘他對於自由渴求的心理叫他認罪;周男的委任律師也說,他是為了追求自由,才聽調查局人員的勸告自白。

法務部今年4月提供的資料顯示,周男家屬有委託台灣律師處理此案,律見(律師至監所或看守所會見被告)次數當時已達8次。

因此,解除禁見前,家屬可透過律師轉告得知當事人狀況,也仍可以探視為由申請來台,處理當事人相關事宜。

而如今法官已諭知解除禁見,代表家屬已可申請來台探視。但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供的資料,截至目前,周男家屬尚未提出申請。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日前表示,周泓旭家屬後續若提出探視申請,主管機關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此外,周泓旭所犯罪行最重可處5年徒刑,但台北地院以犯行未遂,符合減輕其刑要件,輕判1年2月徒刑。同時,周泓旭已被羈押193天,如果徒刑確定,依照有期徒刑1/2刑期即可申請假釋規定,周離獲釋之日已經不遠。

對比兩案法庭處理程序,以及庭審後對當事人權益保障狀況,周泓旭在法庭上擁有充分自白與辯護機會,且獲解除禁見;李明哲則宛如照稿演出,家屬除庭審後短暫會面外,至今仍無法探視。兩岸對「國安問題」案件處理態度差距,也從此更加顯而易見。

5年前來台唸書的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去年以優渥薪資吸收台灣外交人員刺探機密未遂,7月遭檢方起訴後,台北地院15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他1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圖為周泓旭出庭。   圖 :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