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台中市區商圈出現百元販賣機,有的業者宣稱只要花100元即可抽萬元大獎,但也有民眾花大錢「清台」卻沒獲得大獎,台中市政府經發局瞄準百元販賣機的真實性,不但將要求業者進行登記,還要業者充分揭露消費資訊,如果販賣機業者並沒有真正提供高單價獎項,就涉及詐欺刑責。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今(4)日表示,將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查證,並要求百元販賣機廠商進行商業登記,另外,將進一步依據「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查證該販賣機是否屬於電子遊戲機,並依規管理;市府法制局消保官也指出,業者若無真正提供高單價的電子產品作為獎項,即涉及詐欺刑責,市府將依規查證並要求業者充分揭露消費資訊,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經發局表示,依據經濟部定義,機台外標示百元抽獎的自動販賣機,其操作規則為選取號碼、投入紙鈔取物,並在盒內放置不特定商品,此與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的「產生或顯示聲光影像、圖案、動作遊戲機具」的電子遊戲機性質不同,則認定非電子遊戲機;因此,市府將依此定義進一步查證該自動販賣機是否歸類為電子遊戲機。

此外,經發局另派員訪查公司的商業登記情況、訪查操作方式,及營業情形是否有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則依規處理。

市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表示,業者若一開始就無真正提供高單價的電子產品作為獎項,即涉及詐欺刑責,業者應將大獎數量及中獎機率、剩餘獎項等重要消費資訊提供給消費者,充分揭露,否則經查確有資訊揭露不完整的情況,市府將令業者改善,如不改善,將發布消費警訊並公告消費者。